第十章 政府预算管理
考点一、政府预算的概念
(1)政府预算以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形式存在;
(2)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3)政府预算反映政府财力的分配过程;
(4)政府预算是政府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考点二、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法律性、预测性、集中性、综合性、公开性。
考点三、政府预算的组成
分类标准 |
分类结果 |
政府预算环节 |
预算编制、预算审议批准、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审议批准 |
政府预算的内容性质 |
一般公共顶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
政府预算的级次 |
中央预算、地方预算 |
考点四、政府收支分类
政府收支分类的概念 |
对政府经济活动系统的划分,按照政府收支的内在性质和相互联系将名目繁多的各项收支,进行科学、系统的归并和排列,以清晰反映收入的来源和支出的用途。由财政部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 | ||
主要内容 |
政府收入分类 (分为类、款、项、目四级) |
公共财政预算类级科目设置有: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 |
主要内容 (教材有变动) |
政府支出分类 |
支出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三级)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节能环保支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
支出经济分类 (分为类、款两级) |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基本建设支出等。 |
考点五、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
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 |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法律依据主要有《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基础; | |
预算分配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 |
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完整和真实。 |
考点六、政府预算收支测算的基本方法
基本方法 |
具体内容 |
基数法 |
它是以报告年度预算收支的执行数或者预计执行数为基础,分析影响计划年度预算收支的各种因素,并预测这些因素对预算收支的影响程度,从而测算出计划年度预算收支数额的一种方法。 计划年度某项预算收入或支出数额=某项预算收入或支出的上年基数±计划年度各项增减因素对预算收支的影响 |
系数法 |
利用两项不同性质而又有内在联系的数值之间的比例关系(系数),根据其中一项已知数值,求得另外一项指标数值的方法。采用系数法,关键是要掌握有关经济、事业指标与测算收支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即系数。 |
比例法 |
利用局部占全部的比例关系,根据其中一项已知数值,计算另一项数值的一种方法。一般是利用某单项预算收支占预算收支总额比例关系。 |
定额法 |
利用预算定额和有关经济、事业指标,测算预算收支的方法。 |
综合法 |
综合运用系数法和基数法测算预算收支的一种方法。 |
零基预算法 |
不考虑以往已经形成的收支基数,以零为起点来测算预算收支指标。编制计划年度的预算及收支的安排与以前年度已经形成的收支不挂钩。特点:要通过对预算收支进行全面分析,最后得出计划年度预算收支指标。 |
标准收支法 |
主要用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额的计算当中。转移支付额一般按“(某地区标准财政支出-标准财政收入)×转移支付系数”确定。 |
考点七、部门预算的编制
部门预算的含义 |
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综合财政计划,是政府各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 |
部门预算的原则 |
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稳妥性原则;重点性原则;透明性原则;绩效性原则 | |
部门预算的基本内容 |
部门收入预算的内容 | |
(1)上年结转资金;(2)财政拨款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4)事业收入;(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下级单位上缴收入;(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其他收入 | ||
部门支出预算的内容 | ||
基本支出预算 |
编制原则:①综合预算;②优先保障;③定员定额管理。 | |
项目支出预算 |
编制原则:综合预算;科学论证、合理排序;追踪问效。 |
考点八、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一)年度预算平衡与跨年度预算平衡
|
基本概念 |
优点/缺点 |
年度预算平衡 |
指每一年的财政收支结果都应是平衡的预算 |
缺陷:一是容易忽略潜在的财政风险;二是在年度预算中各项收支已由预算确定好了,具有法律性,在一个预算年度内进行收支结构的调整就受到了限制,与年度内的不确定因素产生矛盾;三是限制了政府对未来的更长远的考虑 |
跨年度预算平衡 |
指预算收支的对比关系应在一定的经济周期内保持平衡,而不是在某一个特定的财政年度内保持平衡。 |
优点:有利于政策的长期可持续性,使决策者能够尽早发现问题,鉴别风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
(二)构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预算超收及短收的平衡机制 |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超收收入,在冲减赤字或化解债务后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出现短收则采取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进行补充、削减支出等实现平衡,如若仍不能平衡则通过调整预算、增列赤字。 意义:跨年度预算平衡并不是要否定年度预算平衡,而是在坚持量入为出、严控支出规模的基础上,对确因社会发展及政策调控等特殊需要未能实现年度预算平衡的,可以按规定启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
预算赤字的弥补机制 |
中央预算赤字在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国债余额限额内发债平衡;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增列赤字,并报财政部备案,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市、县级政府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临时救助实现平衡,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归还。可以看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所出现的预算赤字进行弥补时仍要经过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弥补方式办理。 |
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
1.含义:我国中期财政规划是指财政部门会同政府各部门在分析预测未来3-5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编制形成的跨年度财政收支方案。 2.我国中期财政规划的类型:我国初步实施的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更接近于中期财政框架(MTEF),也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 |
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
3.关于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关系。 (1)分年度来看,中期财政规划的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两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 (2)分级次来看,全国中期财政规划对中央年度预算编制起约束作用,对地方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起指导作用。地方中期财政规划对地方年度预算编制起约束作用。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部门预算起约束作用。 |
考点九、地方债务预算管理
允许地方政府适度举借债务 |
《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除上述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
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
地方政府要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菅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或有债务确需地方政府或其部门、单位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要纳入相应预算管理 |
考点十、政府预算的审查批准
政府预算审查批准两个阶段 |
具体内容 |
财政部门对政府预算的审查 |
财政部在编制中央预算草案和汇总地方总预算草案之前,必须对中央各主管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地方总预算进行审查 |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预算的审查和批准 |
(1)初审阶段: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之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对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2)审查和批准阶段:由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经讨论审查,批准本级预算 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财政部门(自批准20日内)及时向所属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在收到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 |
[1] [2]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


环球网校经济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 刘艳霞老师 |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
![]() 胡艳君老师 |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