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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二十六章讲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7-2-11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考点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

  建议关注立法程序、法律解释的分类。

  【补充】法律渊源

种类

制定机关

名称

效力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

仅次于宪法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

××办法等

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省、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同级地方性法规

  (一)法的制定

  1.概念: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广义的立法是指法定的国家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狭义的立法仅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法律的活动

  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多层次的立法体制,就是在以宪法为基础的统一的一元化立法的基础上,有中央和地方两个大的层次,在每一个层次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内部还有不同层次的部门制定不同效力的法律、法规或规章。

  2.立法程序。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立法程序一般包括:

  【注意】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包括:法律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

  法律清理是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的前提和基础,法律清理和法律汇编又是法律编纂的重要条件和阶段,法律编纂为以后的法律清理和法律汇编提供新的对象和条件。

  (二)法律解释

  1.概念:一定的解释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法律的含义以及法律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进行进一步说明的活动。

  2.法律解释的分类

  【注意】

  1.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

  2.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例题·单选题】(2015年)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 )解释或决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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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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