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七】公示催告程序
建议关注各细节知识点。
(一)概念与适用范围
1.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之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2.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规定为两大类:
(1)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
(2)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二)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享有申请权的票据持有人。
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具有明确、合法的申请形式和理由。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案件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审查与受理
1.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该票据。
如果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前,支付人已经支付了该票据,则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四)公告与权利申报
(1)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在3日内发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2)公示催告期最短不得少于60日。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3)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人或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除权判决
(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
(2)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的,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提出。逾期不申请判决的,法院应终结程序。
(3)除权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得上诉。申请人有权凭除权判决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4)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除权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起诉,人民法院立案后按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例题·单选题】(200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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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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