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九、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 |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其他 |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三)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
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资产
考点十、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抵免方法 |
具体内容 |
直接抵免 (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
范围: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抵免限额: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据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企业可选择按“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分国(地区)不分项”方式计算抵免限额,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
间接抵免 |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税法规定抵免限额内抵免。 |
考点十一、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项目所得减免税 |
免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3.中药材的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8.远洋捕捞。 |
减半征收: | |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 |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自2016年12月5日起,对香港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投资者持有2016—2018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
民族自治地方减免税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加计扣除 |
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 2.企业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下列行业的企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①烟草制造业;②住宿和餐饮业;③批发和零售业;④房地产业;⑤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⑥娱乐业;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免 |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
加速折旧 |
1.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或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2.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 |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 |
3.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 |
4.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 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 |
5.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的60﹪; | |
6.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
减计收入 |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专用设备投资抵免 |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
考点十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 |
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
非居民企业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
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
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 [2]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


环球网校经济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 刘艳霞老师 |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
![]() 胡艳君老师 |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