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中级经济师 >> 专业与实务 >> 房地产 >> 文章正文
2018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考试辅导8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8-3-28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审批权都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时,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权在省级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审批权在国务院的,先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再报国务院办理征地审批。

  【例题】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30公顷耕地,需经( )批准。(2010年试题)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市级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

  【答案】B

  【例题】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必须同时报国务院()。(2013年试题)

  A.审批 B.审核 C.审查 D.备案

  【答案】D

  【解析】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土地,必须同时报国务院备案。

  【例题】下列集体土地的征收中,须经国务院批准的是( )。(2014年试题)

  A.基本农田10公顷 B.林业用地20公顷

  C.山地30公顷 D.荒地50公顷

  【答案】A

  【解析】考察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方可征收的土地范围。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方可征收的土地:所有的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

  (一)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被征地农民的安置

  主要的安置方式有货币安置、保障安置、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和异地移民安置。其中,最为常用的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保障安置

  (1)货币安置。一次性支付足额的安置补偿费,让有一技之长或者有一定技能的农民自谋职业。

  (2)保障安置。利用补偿费用为被征地农民支付社会统筹保险或者商业保险。

  (3)农业生产安置。

  (4)重新择业安置。

  (5)入股分红安置。

  (6)异地移民安置。

  (三)征地补偿和安置的步骤

  (1)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确定征地补偿标准。

  (3)拟定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征求意见。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

  (5)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

  征收土地各项费用应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用归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用于安置剩余劳力,不得挪作他用。安置补助费根据需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支付给安置单位,具体为:①需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②需安置人员由企业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③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实行货币安置,发放给个人。

  【例题】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1年试题)

  A.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

[1] [2] [3]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