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

省份
手机
姓名
提示: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环球网校账户 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初始密码123456

2022年经济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8折抢购

已查询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一键进群获取报考指南在线解答 群号569977370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中级经济师 >> 考试试题 >> 人力资源 >> 文章正文
2020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考点及经典母题:生育保险相关内容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20/11/11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生育保险相关内容

一、生育保险制度

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正常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 1%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保险待遇的构成

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的配偶生育子女,可以接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就业职工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4)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三)生育津贴

女职工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中断收入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领取条件:(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经典例题】

女职工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是( )。

A.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B.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C.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月工资计发

D.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答案】D

【解析】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