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

省份
手机
姓名
提示: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环球网校账户 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初始密码123456

2022年经济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8折抢购

已查询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一键进群获取报考指南在线解答 群号569977370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中级经济师 >> 考试试题 >> 人力资源 >> 文章正文
202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考试考点及练习题(五)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22/6/14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02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考试考点及练习题(五)

【知识点】在职培训及其基本类型

1.在职培训:除正规教育以外的另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形式;

对于工人的技能学习来说,在职培训都是最普遍、最主要的方式。

2. 在职培训的类型: ★

一般在职培训—培训学到的职业技能对所有的行业和企业都有用;

特殊在职培训—培训学到的职业技能只对提供培训的企业有用 。

在实际中,许多在职培训都是既包括一般培训因素,又包括特殊培训因素,因而有时很难将两种训练内容严格区分开来。

【例题1:单选】()培训是指学到的职业技能只对提供培训的企业有用。

A. 一般培训

B. 特殊培训

C. 职业培训

D. 高等教育

【答案】B

【解析】在职培训的类型: 一般在职培训—培训学到的职业技能对所有的行业和企业都有用;

特殊在职培训—培训学到的职业技能只对提供培训的企业有用。

【例题2:单选】关于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劳动者可以将通过一般培训获得的技能带到其他企业中

B. 劳动者无法将通过特殊培训获得的技能带到其他企业中

C. 特殊培训所带来的生产率提高幅度要大于一般培训

D. 现实中的很多培训同时具有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的性质

【答案】C

【解析】特殊培训是指培训所产生的技能只对提供培训的企业有用,而对其他企业则没有用处。所以,只使劳动者对提供培训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

【知识点】劳动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实施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例题1:多选】劳动合同解除一般包括(  )。

A.协商解除

B.规定解除

C.自愿解除

D.平等解除

E.法定解除

【答案】AE

【解析】劳动合同解除分类: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

【例题2:单选】劳动者因(  )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用人单位没有在劳动者加班后立即支付加班费

B.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C.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D.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案】A

【解析】根据题干的问法先要确定该题考察的考点,首先确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由此进行排除,即可倒推出不符合规定的情形。A项中“加班后立即支付加班费”说法不准确,符合题意。

[1] [2]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