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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考点及经典母题:工伤保险待遇和特殊情况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20/11/11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工伤保险待遇和特殊情况

一、工伤保险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6)伤残待遇标准

2020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考点及母题:工伤保险待遇和特殊情况

(7)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伤残待遇

(8)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的待遇

2020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考点及母题:工伤保险待遇和特殊情况

(9)因工外出发生事故或下落不明的处理

(10)被派遣出国、出境工作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被派遣出国、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

(11)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③拒绝接受治疗的。

(12)与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 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二、特殊情况

(一)先行支付

(二)不合法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三)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承担的责任

(四)多次发生工伤的待遇领取

【经典例题】

下列对因工致残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中止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B.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C.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关系,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D.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

E.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CE

【解析】A 选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中止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表述有误,应为一级至四级;C 选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关系,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表述有误,应为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E 选项中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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