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国实际缴纳=100*50%+80*30%=74万,大于抵免限额,故抵免额是72万
第三步,计算回甲国应补缴所得税
所以,在分国抵免限额法下,居民A来自国外所得回国应补缴所得税共计72-72=0万元
综合抵免可以使纳税人获得最大限度的抵免。
(3)分项抵免限额。
在采用综合抵免法时,为防止纳税人以某一外国较低税率形成的不足限额部分,冲抵另一外国较高税率形成的超限额部分进行国际间税收逃避,对某些项目的收入采用单独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分项抵免限额
=国内外应税所得×本国税率×(国外某一单项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国外某一单项所得额×本国税率
【例】甲国居民J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200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甲、乙两国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0%,甲、乙两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15%,在分项抵免下,居民J在甲国应纳税额。(2011新增)
【解析】
第一步,计算抵免限额。
经营所得抵免限额=200×30%=60万元
第二步,计算实际抵免额。
经营所得实际缴纳:200*20%=40万<抵免限额60万元,故抵免额是40万
第三步,计算甲国实际征收了多少税
经营所得需要补缴=60-40=20万元,
第一步,计算抵免限额。
特许权使用费抵免限额=50*10% =5万
第二步,计算实际抵免额。
特许权使用费实际缴纳:50*15%=7.5万>抵免限额5万元,当期只需抵免5万元
第三步,计算甲国实际征收了多少税
特许权使用费不需要补缴。
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的所得税减免优惠的部分,视同在国外实际缴纳的税款给予税收抵免,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补征。可见,税收饶让是税收抵免的延伸,是以税收抵免的发生为前提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各国税收优惠措施的实际效果。
【例】甲国某总公司在乙国设立了分公司,该分公司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 000万元,乙国所得税率分别为30%。乙国为鼓励外来投资,对该分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甲国和乙国之间签订有税收饶让协定,并对境外所得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甲国所得税率分别为40%。计算该公司在甲国应纳税额。(2011新增)
【解析】
第一步,计算抵免限额:1 000×40%=400万元
第二步,计算实际抵免额:因为甲国有税收饶让政策,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该居民在乙国缴纳了1 000×30%=300万元的所得税,小于算抵免限额,实际抵免额为300万元
第三步,计算甲国应征税款:400-300=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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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