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会议的形式(熟悉)
董事会会议有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期限没有规定,交由公司(章程)自行决定;但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熟悉):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或者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开会十日前通知所有董事)经济师报考条件
3.董事会的决议方式(掌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两个原则
·第一,“一人一票”的原则;
·第二,多数通过原则。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通过。
这两个原则结合起来,即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董事数额多数决”。
(四)董事会的职权(掌握)
1.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常设机关,是股东会的合法召集人。
2.作为股东会的受托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4.为股东会准备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应由董事会草拟制订,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5.为股东会准备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提交股东会做出最后决议。
6.为股东会准备增资或减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由股东会做出最后决议。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董事会拟订方案,由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除公司的基本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外,公司的其他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均由董事会决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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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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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