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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串讲: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6/10/22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本节考点】

  (1)工业产权的特征

  (2)专利权的概念、主体、客体、授予条件、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侵权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3)商标的种类,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保护

  【本节内容】

  一、工业产权概述

  1、工业产权的概念:

  工业产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着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专有权。

  工业产权与着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

  2、工业产权的特征:

  ①专有性。即工业产权是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和商标专用权人在有效期

  内对其专利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第三人皆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②地域性。即工业产权的地域限制,即一个国家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工业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即不具有域外效力。

  ③时间性,即工业产权的保护有一定期限,其法定期限届满后,工业产权的财产权利即自行终止,成为全社会的共有财富。

  【例题1:2003年多选】工业产权具有的特征包括()

  A.法定性

  B.专有性

  C.全球性

  D.地域性

  E.时间性

  【答案】BDE

  二、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专利权人。包括:

  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1)职务发明创造

  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在从事本职工作中作出;履行本单位交办的本职以外的任务作出;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②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发明人或设计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以外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规定,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个人所有。

  【注1】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注2】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3、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

  【注】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双方约定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权归委托方,从其约定;如果单位或个人之间没有协议,构成委托开发的,申请专利权以及取得的专利权归受托人,但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4、外国人

  5、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例题2:2006年单选】某研究所工作人员甲在工作之余自行完成了一项发明,但其利用的辅助物质条件来源于其所在的研究所,该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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