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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串讲: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6/10/22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A.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

  B.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

  C.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某研究所

  D.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某研究所

  【答案】A

  【解析】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题中甲辅助利用研究所物质技术条件,并不是“主要利用”所以应界定为“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保护的对象。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与发明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发明既包括产品发明,也包括方法发明;而实用新型仅指具有一定形状的物品发明;

  第二,实用新型与发明相比,对产品的创造性要求较低。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同发明、实用新型的区别是:它只涉及美化产品的外表和形状,而不涉及产品的制造和设计技术。

  【注】《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

  ① 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2013年新增)

  ③科学发现;

  ④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⑤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⑥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⑦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⑧对平面印刷品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2013年新增)

  【例题3:2004年单选】下列各项中,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所称发明创造的是()

  A.方法发明

  B.发现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

  【答案】B

  【例题4:08年多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

  A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B科学发现

  C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D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E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答案】ABCD

  【例题5:2011年单选】根据《专利法》,下列智力成果中,可授予专利权的是()。

  A.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B.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C.科学发现

  D.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答案】A

  (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①新颖性: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②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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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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