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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经济师商业经济专业知识重点4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3/5/13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379、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信托法、期货交易法、海商法

  380、经济法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81、社会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

  382、诉讼法这一法律部门重点主要规范性文件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38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应急性、

  384、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38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386、行政主体的法律特征: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387、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388、行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一点的裁量权;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

  389、几种主要的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390、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

  391、行政许可法的特点: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行政许可实际上是对法律的一般禁止的解除;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

  392、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39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活动

  394、我国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中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但不审查行政法规和规章

  395、行政复议基本制度的种类:一级复议制度、书面复议制度、依法复议不调解制度、复议不停止执行制度、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

  396、在一级行政复议制度下,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397、复议制度不停止制度的例外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98、我国行政诉讼具有的特点: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统一受理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行政复议不要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者必经程序;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

  399、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当事人选择复议原则、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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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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