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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师考试常见问题解答:所得的抵免额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3/1/8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经济师网校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更有效的复习备考2013年经济师考试,编辑特整理出2013年经济师考试常见问题解答供大家参加,预祝大家学习愉快,顺利通过经济师考试!

问题:甲国居民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特许权使用费50万,来源于丙国经营所得200万,特许权使用费60万。甲乙丙三国经营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费分别为10%20%5%,请问(1)在 分国抵免伐下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多少(2)在分国抵免伐下来源于丙国所得的抵免额是多少(3)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为多少(4)在综合抵免法下上述所得的抵免额为是多少(5)在综合抵免法下甲国应多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为多少。请老师给我写个过程好吗

  回答:1.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从乙国取得的所得的抵免限额=100×50%+50×10%=55(万元),而该所得应在乙国交纳所得税为:100×40%+50×20%=50(万元),50万元小于抵免限额55万元,故抵免额为:50万元。

  2.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从丙国取得的所得的抵免限额=200×50%+60×10%=106(万元),而该所得应在丙国交纳所得税为:200×60%+60×5%=123(万元),123万元大于抵免限额106万元,故抵免额为:106万元。

  3.综合1和2的分析,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55-50)+(106-10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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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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