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

省份
手机
姓名
提示: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环球网校账户 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初始密码123456

2022年经济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8折抢购

已查询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一键进群获取报考指南在线解答 群号569977370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初级经济师 >> 经济基础 >> 文章正文
2011年初级经济基础复习:经济法律关系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1/9/24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011年初级经济基础复习: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初级经济师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部门所规定和保障的权(力)利义务关系,具有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三个要素。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经济法律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形式,分为三种类型:经济管理法律关系、竞争法律关系和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诸要素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经济管理、竞争、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等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力)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大体可以分为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两类。
  组织机构内部的机构、单位、成员等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行为、物、智力成果、人格和身份四类。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又可以分为经济管理行为和给付行为。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力)利和承担的义务与职责,具体表现为经济职权和职责、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其他权(力)利义务。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B.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大体可以分为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两类
  C.组织内部机构如分厂、车间等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D.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通常是平等的
  [答案]D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