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

省份
手机
姓名
提示: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环球网校账户 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初始密码123456

2022年经济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8折抢购

已查询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一键进群获取报考指南在线解答 群号569977370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初级经济师 >> 经济基础 >> 文章正文
2011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辅导:民法基础知识资料(14)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1/5/19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011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辅导:民法基础知识资料(14)

  1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1)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民事责任

  Ø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Ø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Ø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的著作权 ( 版权 ) 、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3)侵害公民身体的民事责任

  Ø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Ø 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4)侵害其他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Ø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Ø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同样享有以上权利。

  12、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Ø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Ø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Ø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Ø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Ø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Ø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侵权赔偿责任的范围经济师报考条件

  (1)财产损害

  Ø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Ø 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J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

  J 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Ø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

[1] [2]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