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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辅导:民法通则(6)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0/3/15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掌握侵权的民事责任

  (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①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民事责任

  ②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

  ③侵害公民身体的民事责任

  ④侵害他人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2)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①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

  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

  ③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

  ④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⑤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

  ⑥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1) 侵权赔偿责任的范围

  ① 财产损害

  ② 人身损害

  ③ 精神损害

  ④ 其他相关规定

  例题12:关于侵权赔偿,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受害人员收入水平的标准

  B.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C.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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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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