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

省份
手机
姓名
提示: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环球网校账户 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初始密码123456

2022年经济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8折抢购

已查询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一键进群获取报考指南在线解答 群号569977370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初级经济师 >> 经济基础 >> 文章正文
2010年初级经济师基础指导:诉讼与仲裁法律基础知识(2)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0/4/28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

(1)管辖的定义

  Ø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Ø 它是在法院内部具体确定特定的民事案件由哪个法院行使民事案件审理权的一项制度。

  Ø 民事案件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2)分类2010年经济师考试报名www.jjsexam.com/

  ① 级别管辖

  Ø 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Ø 《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Ø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

  J 重大的涉外案件;

  J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J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等。

  Ø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Ø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

  J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J 认为应该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 依照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② 地域管辖

  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诉讼管辖。

  Ø 一般地域管辖

  ² 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诉讼管辖。

  ²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以被告所在地管辖为原则,原告所在地为例外来确定一般地域管辖。

  ²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一般地域管辖适用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² 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²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住所地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

  ²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²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²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²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²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

  Ø 特殊地域管辖

  J 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J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九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

  ²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²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²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²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 [2]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