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

省份
手机
姓名
提示: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环球网校账户 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初始密码123456

2022年经济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8折抢购

已查询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一键进群获取报考指南在线解答 群号569977370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中级经济师 >> 专业与实务 >> 商业管理 >> 文章正文
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管理:买卖合同的履行(1)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3/2/17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经济师网校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更有效的复习备考2013年经济师考试,编辑特整理出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管理预习,预祝大家学习愉快,顺利通过经济师考试!

商品流通合同管理

  11.1 买卖合同

  三、买卖合同的履行

  (三)买卖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1.合同解除的形式

  合同解除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解除,二是法定解除。

  2.合同解除的一般规定

  以下五种情形可以依法解除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预期违约;(3)迟延履行;(4)根本违约;(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买卖合同解除的特殊规定

  (1)关于主物和从物的规定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而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2)关于标的物的可分割性的规定

  (3)关于分批交货的规定

  (4)关于分期付款的规定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