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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经济师考试中级房地产最新第二章讲义(1)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1/3/2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011年经济师考试中级房地产最新第二章讲义(1)

第二章 房地产征收征用

  【考情分析】本章属于新增章节。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征收的前提条件

  第三节 房地产征收的权限和程序

  第四节 房地产征收的补偿和安置

  【内容详解】

  第一节 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

  1.房地产征收概述

  1.1 房地产征收的概念

  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取得集体、单位和个人的房地产的行为

  本质是所有权由集体、单位和个人变为国家所有

  征收主体是国家,通常是政府部门,属于政府行使行政权

  1.2 房地产征收的类型

  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

  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城市房屋拆迁)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其他不动产征收

  1.3 房地产征收的限制条件(三条件)

  征收只能是以发展公共利益,提升公共福祉为目的,绝对禁止以商业用途为目的的征收

  征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政府以征收的执行人身份出现,以被征收房地产的客观市场价值对被征收人损失予以公正补偿

  2.房地产征用概述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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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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