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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笔记第五章3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2/3/30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012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笔记第五章3

第三节 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了解)

  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熟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交纳营业税。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应税劳务: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外的劳务

  (一)“境内”的含义(110页,已经过时)

  1. 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 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 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 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 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指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的保险;

  7. 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二)“应税行为”的含义

  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但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四、税率

  营业税实行分行业比例税率。可归为三类:

  1. 税率为3%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2. 税率为5%的: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3. 娱乐业,税率为5~20%。但其中台球、保龄球税率为5%。

  五、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掌握)

  (一)一般规定

  营业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包括: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1. 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时,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2. 折扣。

  3. 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 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二)分行业的计税依据

  1. 运输业的计税依据

  注意特殊规定: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联营运输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

  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发票上注明的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2. 建筑业的计税依据

建筑劳务
计税依据的规定
建筑业劳务
(不含装饰劳务)
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建筑安装工程
所安装设备的价值计入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已经过时)
分包工程
(差额计税)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自建行为
自建自用房屋的行为:不纳税;
自建房屋后销售(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或无偿赠送的——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建筑业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1+营业税成本利润率)÷(1-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
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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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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