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中级经济师 >> 理论与辅导 >> 文章正文
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笔记:合同法律制度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7-4-23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发生缔约过失,给对方造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6、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指债务人依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全面履行原则,其要求:①履行主体适当;②履行标的适当;③履行期限适当;④履行地点和方式适当。

届满履行的属迟延履行;履行地点应在约定或法定地点履行,如果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积极履行以下义务:①通知义务;②协助履行义务;③保密义务。

债权人协助履行的义务包括:1)及时接受履行;2)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必要条件;3)在发生债务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债务时,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扩大损失等。

保密的内容有: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状况。

双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债务人在法定条件下对抗权利人请求权而暂时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应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②不安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后给付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包括:1)经营状态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③先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拒绝先履行一方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

它是一种延期抗辩权,只能使对方的请求权延期,而不能消灭对方的请求权。

7、合同的终止

①合同履行,它是合同终止的最正常、最主要的形式;

②抵销,抵销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相有债务、债权;2)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同一种类;3)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已到履行期;4)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是可以抵销的债务。

不得抵销的债务(法定或约定):1)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2)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3)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4)侵权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债务。

③提存,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提存后,债务人的债务即告消灭。

④免除债务,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全部免除的合同关系终止。

⑤混同,混同的原因包括概括承受(合并)、特定承受。特定承受,指债权人让与或债务人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

概括承受是主要原因,混同导致合同关系绝对消灭;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1] [2] [3] [4] [5] [6]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