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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串讲:所有权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6/10/22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所有权继受取得的原因主要包括:

  ①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法律行为具体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和互易等。②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例如继承遗产,接受遗赠等。

  ③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权。如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2.所有权的消灭

  ①所有权的相对消灭。这是指因物权主体的原因而消灭。

  ②所有权的绝对消灭。这是指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灭。

  【例题7::2011年多选】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A.继承房产

  B.财产收归国有

  C.没收非法所得

  D.生产产品

  E.接受赠与

  【答案】BCD

  【例题8::2012年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物品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

  A.黄金

  B.枪支

  C.房屋

  D.麻醉品

  【答案】C

  【例题9:单选】关于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一物之上设定了用益物权的,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所有权人取得。

  B法定孳息按约定取得

  C法定孳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所有权人取得。

  D存款取得的利息是天然孳息

  【答案】B

  【解析】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选项A错误;法定孳息按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交易习惯取得。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存款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选项D错误

  【例题10:多选】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的是()。

  A.生产

  B.先占

  C.孳息

  D.国有化

  E.互易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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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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