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

省份
手机
姓名
提示: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环球网校账户 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初始密码123456

2022年经济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8折抢购

已查询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一键进群获取报考指南在线解答 群号569977370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初级经济师 >> 专业实务 >> 工商管理 >> 文章正文
2010年初级工商管理辅导:质量管理(7)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0/4/14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产品质量法

  立法原则宗旨

  制定《产品质量法》的宗旨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为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刚好地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产品质量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 有限范围原则

  (2) 同一立法、区别管理的原则

  (3) 实行行政区域统一管理、组织协调的属地化原则

  (4) 奖优罚劣的原则

  产品范围

  《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产品范围,是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所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产品。赠予产品等不适用于本法规定。

  产品质量责任

  1.适用《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范围---《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产品范围,是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所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产品。赠予产品等不适用于本法规定。

  2.产品质量责任---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对于产品质量规定必须满足的条件

  (2)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作为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确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

  (3)产品缺陷

  3.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是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前提。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的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1) 因产品设计上的原因导致不合理危险

  (2) 制造上的原因产生的不合理危险

  (3) 因告知上的原因产生的不合理危险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