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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第八章考点:税收征收管理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7-2-14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五)掌握税款追征与退还(非常重要)

1.税款的追征处理

产生原因

追征处理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计算错误等失误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偷税、抗税、骗税的

无限期追征

2.税款退还的处理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减免税管理(熟悉)

(一)减免税种类的一般划分

1.法定减免

起征点、免征额属于法定减免的范围

2.特案减免

3.临时减免

(二)熟悉减免税管理规程

1.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熟悉减免税的申请、申报、审批实施、监督管理、备案

四、了解出口退税管理

(一)具备货物出口条件,给予退税的货物(熟悉)

①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还应取得由企业开具并经税务机关和银行(国库)签章的《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②必须报关离境;③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

(二)出口退税的形式

1.不征不退的形式

2. 熟悉免、抵、退形式

适用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3. 熟悉先征后退的形式:适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4.实行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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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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