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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讲义第五章精讲:征税对象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7-2-3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纳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考点】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4.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

  5.劳务报酬所得

  6.稿酬所得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8.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9.财产租赁所得

  10.财产转让所得

  11.偶然所得

  12.其他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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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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