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中级经济师 >> 专业与实务 >> 财政税收 >> 文章正文
2019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第五章章节考点归纳及配套练习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9/10/24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第五章 所得税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纳税人(掌握)

(一)基本界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不同组织形式所得税的缴纳

组织形式 法人资格 税务处理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 (1)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投资者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制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 (1)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投资者分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税率(掌握)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法定税率 25% (1)居民企业
(2)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1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2011.1.1-2020.12.31)
预提所得税税率 20% 
(实际:10%)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知识点: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掌握)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

1.权责发生制

2.税法优先原则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关键点:按税法规定计算

(三)亏损弥补

亏损:按税法计算的亏损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例题·多选题】(201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规定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这类财政性资金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

A.企业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取得

B.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C.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D.企业对该资金单独进行核算

E.企业对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正确答案』BCDE

【例题·多选题】(2014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这些收入包括( )。

A.接受个人捐赠的收入

B.税法规定的财政拨款

C.向政府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

D.不征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E.按照省级以上民政部、财政部规定收取的会费

『正确答案』ADE

[1] [2]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