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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经济师财税专业备考点4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8-11-29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1.熟悉纳税申报的对象

  (1)纳税人(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也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2)扣缴义务人

  2.了解纳税申报的内容

  3.掌握纳税申报的方式

  直接申报(上门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委托代理申报

  4.熟悉纳税申报的期限

  5.掌握延期申报的规定

  (1)延期的具体期限一般是一个申报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

  (2)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限内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6.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注意处罚数额的规定

  【例题1·多选题】下列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纳税申报的是( )。

  A.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

  B.停业的个体户

  C.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个人

  D.正在享受免税待遇的外商投资企业

  E.取得临时营业收入的纳税人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选项B,停业的个体户在停业期间未发生纳税义务的,不需要办理纳税申报。

  【例题2·多选题】(2010年)关于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手续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采用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纳税

  B.纳税人依法享受免税政策,在免税期间仍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C.单位和个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都必须办理纳税申报

  D.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15日内办理纳税

  E.取得临时应税收入的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当立即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纳税申报。选项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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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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