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中级经济师 >> 考试试题 >> 房地产 >> 文章正文
2019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第三章知识点试题-建设用地管理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9-4-2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以下是关于知识点“建设用地管理”的所有试题


【题文】
下列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转让时可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B.转让时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C.未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进行经营性出租,但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D.满足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抵押金额中包括土地价格
E.因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造成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改变土地属性
点击查看答案A,B,E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管理。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有两种途径:①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人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②可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所获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其抵押的金额不应包括土地价格,因抵押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ABE说法正确。
【题文】
关于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错误的有( )。
A. 取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B.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
C.对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予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D.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让
E.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无须审批
点击查看答案A,C,E
考察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取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费等费用;建设项目竣工后,有土地管理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时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答案为ACE。
【题文】
下列项目中,可以通过划分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 )。
A.社区便民超市
B.税务机关办公楼
C.服务于大众的快餐店
D.别墅
点击查看答案B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一般指特殊用地,包括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等。税务机关办公楼属于国家机关用地,B选项正确。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