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

省份
手机
姓名
提示: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环球网校账户 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初始密码123456

2022年经济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8折抢购

已查询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一键进群获取报考指南在线解答 群号569977370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中级经济师 >> 考试试题 >> 工商管理 >> 文章正文
2018年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练习题及答案5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8/1/17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在我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特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参见教材P31。
  2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制企业的本质特征——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条件下的委托—代理关系。参见教材P31
  3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道德风险的概念。参见教材P31。
  4
  [答案]:B
  [解析]: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合理地分配公司的剩余控制权。参见教材P32。
  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经理控制型治理机制的典型代表——美国。参见教材P35。
  6
  [答案]:C
  [解析]:主银行相机治理机制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参见教材P36。
  7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主股东和员工共同控制型治理机制的典型代表——德国。参见教材P36。
  8
  [答案]:A
  [解析]: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主要表现为股权。参见教材P37
  9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力,即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称法人产权)。参见教材P38
  1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公司所有权本身的分离是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参见教材P38
  11
  [答案]:C
  [解析]:公司财产权能的分离是以公司法人为中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次分离。第一次分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出资人与公司法人的分离,即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相分离。第二次分离是具有经济意义的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参见教材P38
  12
  [答案]:C
  [解析]:法人产权是指公司作为法人对公司财产的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转让权。这是一种派生所有权,是所有权的经济行为。参见教材P38
  13
  [答案]:B
  [解析]:董事会决定经理的职权。经理的职权范围通常是来自董事会的授权。参见教材P38和58
  14
  [答案]:D
  [解析]:经营者拥有的业务能力中,尤以决策能力、创造能力和应变能力最为重要。其中创造能力是一个经营者的核心能力。参见教材P40
  1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采用股票期权来激励经营者,这属于报酬激励。参见教材P41
  16
  [答案]:B
  [解析]:题干中的这种激励约束机制属于声誉激励。参见教材P42
  17
  [答案]:B
  [解析]:在现代企业中,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参见教材P42
  18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股东的分类与构成。自然人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应当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参见教材P43
  19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发起人股东的特点。《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参见教材P43
  2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股东的含义。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人。参见教材P43
  2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股东最重要的义务——缴纳出资义务。参见教材P45
  22
  [答案]:B
  [解析]: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参见教材P46
  23
  [答案]:D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普通决议的形成,只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参见教材P46
  24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股东大会的性质。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股东大会居于最高层,董事会、经理、监事会都对股东大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参见教材P47
  2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参见教材P47
  26
  [答案]:A
  [解析]: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参见教材P47
  27
  [答案]:C
  [解析]:一股一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重要原则。参见教材P48
  28
  [答案]:C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绝对多数通过。参见教材P48
  29
  [答案]:A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参见教材P48
  3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董事会的临时会议。我国公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规定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议会。参见教材P49
  31
  [答案]:B
  [解析]: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参见教材P50
  3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董事会的职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参见教材P51
  33
  [答案]: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参见教材P51
  34
  [答案]:B
  [解析]: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参见教材P51
  35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参见教材P53
  36
  [答案]:A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参见教材P53
  37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能担任独立董事。参见教材P55
  38
  [答案]:D
  [解析]: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参见教材P56
  3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参见教材P57
  40
  [答案]:B
  [解析]:题考查经理人的含义。经理又称为经理人,是指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聘任的主持日常经营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参见教材P58
  4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经理的职权。参见教材P59
  42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经理的选任和解聘。作为董事会的辅助执行机构,经理的选任和解聘均由董事会决定。参见教材P59
  4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经理的选任和解聘。经理入选后,其经营水平和经营能力要接受实践检验,要通过述职、汇报和其他形式接受董事会的定期和随时监督。参见教材P59
  44
  [答案]:A
  [解析]: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参见教材P60
  4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组成。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参见教材P61
  46
  [答案]:A
  [解析]:检查公司财务属于公司的监事会。参见教材P61
  47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参见教材P63

[1] [2] [3] [4] [5] [6] [7]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