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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第三十二章习题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4/3/25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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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答案]:C

  [解析]: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参见教材P275

  12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构造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参见教材P276

  1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所有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参见教材P277

  14

  [答案]:A

  [解析]:选项A属于担保物权。参见教材P277-279

  1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不可以用于设定抵押权的标的。《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参见教材P280

  16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抵押财产的范围。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参见教材P280

  17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登记生效的抵押权问题。依《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参见教材P280

  18

  [答案]:C

  [解析]:质权的设定必须转移占有,选项C说法有误。参见教材P280-281

  19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留置权的有关规定。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根据留置权的特性,留置权只能在债权人能依照合同的规定占有债务人一定财产的情况下方能存在。参见教材P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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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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