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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金融经济师讲义第七章:国内支付结算业务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7-3-29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支票结算

五、支票结算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划线后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一)支票结算的适用对象、范围和条件

1、单位和个人结算均可用支票,支票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支票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二)支票结算的基本程序及主要规定

1、客户签发

碳素笔或墨汁镇写,不得更改

不得签发空头和远期支票

2、背书转让(只能在同一票据交换区范围转让,现金支票不能转让)

3、提示付款:自出票日10天之内

六、国内汇兑结算

国内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为电汇、信汇两种。

(一)国内汇兑结算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汇兑

(二)国内汇兑结算的基本程序及主要规定

1、申请汇款

2、汇款解付

(三)国内汇兑结算的其他规定

1、转汇——必须先解付,再委托汇入行重新办理汇款。收款人必须是原收款人。

2、退汇:2个月无法支付的,应主动办理退汇

七、托收承付结算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起办金额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1000元。

(一)托收承付结算的适用对象、范围及条件

1、收款与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及经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企业

2、必须是商品交易

3、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合法),而且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二)托收承付结算的基本程序及主要规定

1、托收

2、承付:验单付款3天;验货付款10天

3、逾期付款:到期次日按规定的扣款顺序,执行扣款,对延付款项处以每天万分之五的罚息。银行扣款责任3个月。

4、拒绝付款:填写拒付理由书。

5、重办托收

八、国内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

(一)国内委托收款结算的适用对象、范围和条件

1、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凭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都可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结算

2、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二)国内委托收款结算的基本程序及主要规定

1、委托

2、付款:在接到付款通知3日内未作反应的,视同同意付款,银行在第4日上午营业开始,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3、拒绝付款,收到银行付款通知3日内出具拒付理由书。

用委托收款的方式收取公共事业费,如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报经人行当地中心支行批准。

单位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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