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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财政税收: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6/8/28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两层意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1)销售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的内容。

  9种特殊情况下销售额的核定:

  ① 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②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③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

  ④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

  ⑤ 包装物及收取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的规定

  ⑥ 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⑦ 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确定

  ⑧ 外汇销售额折合人民币销售额的计算

  ⑨ 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收取的销售额的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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