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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应税消费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2/6/21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012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应税消费

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算征收消费税问题

11种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其已纳消费税税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2.依据确定的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

【例题11】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2006年真题)

A.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答案:D

解析: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连续多年都考到这个公式,考生应牢记。

(一)纳税人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数量,予以免征消费税。

(二)由出口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给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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