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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农业知识第四章讲义(6)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1/5/2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农业知识第四章讲义(6)

 第四章 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

  第六节 农业质量标准法律规范

  考试内容:区分有关农业质量标准的各类法律规范,如基础性法规及其主要内容;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内容,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应当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基础性法规

  有关农业质量标准的基础性法规有:《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计量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颁布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

  在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制度方面:(1)动物检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2)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产地前必须由动物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3)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4)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监督机构使用的验讫标志。(5)动物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展览、演出和比赛。动物产品凭检疫证明、验讫标志出售和运输。(6)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须经捕获地或者接受地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方可出售和运输。(7)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上:(1)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检疫监督制度。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2)进境需检疫。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当在进境口岸实施检疫。(3)出境需检疫。(4)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应持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出具的检疫证书,在进境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出境口岸不再检疫。(5)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国家禁止如下物品进境: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疫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6)运输工具需检疫。

  例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当在( )实施检疫。(2009年真题)

  A.进口国

  B.进境口岸

  C.出口国

  D.出境口岸

  『正确答案』B

  2.(多选题)国家禁止如下物品进境:( )

  A.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B.动植物病原体

  C.动物尸体

  D.土壤

  『正确答案』ABCD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制度:(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禁止销售。(3)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4)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6)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7)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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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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