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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经济考点参考-施工索赔的分类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9-6-10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施工索赔的分类

2. 工程项目索赔的证据与程序

2.1 索赔事件

■概念

◇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事件

■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的事件

◇未按时交付图纸,未按时达到施工条件造成延期与费用增加

◇地质条件与合同不一致

◇业主变更施工顺序,打乱施工计划

◇设计变更或指令错误造成返工停工窝工

◇实际工程量变更

◇业主提高质量标准

◇业主增加额外工程量

◇业主指令工程加速

◇不可抗力因素

◇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

◇合同缺陷而产生争议

◇物价上涨

◇政策法令修改

◇货币贬值

【记忆要点】

■承包商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2.2 索赔证据的含义

■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2.3 索赔证据的种类

■合同文件

■施工记录

■照片及声像资料

■来往信件、电话记录

■会谈纪要

■气象报告和资料

■工程进度计划

■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

■工程备忘录及各种签证

■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财务报告

■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

■其它

2.4 索赔程序(五步)

■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一通知一报告)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 28 天内向工程师递交

-递交索赔报告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8 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

◇工程师有不立即处理索赔的权力

■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

◇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三步)

→在不确认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地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检查各项纪录,分析索赔证据

→依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看承包人提出的补偿是否合理

→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顺延天数

◇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三项)

→与合同对照,事件确实造成了承包人成本的额外支出与工期的延误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工程师对索赔报告的审查(五步)

→事行事态调查,分析了解事件经过与前因后果

→对损害事件原因进行分析

→分析索赔事由

→对实际损失进行分析

→对证据资料进行分析

■工程师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工程师核查后确定应予补偿的额度

→与承包人要求有差距时进行协商

◇工程师做出索赔处理决定

→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予答复,如未答复视为已认可索赔

→索赔事件持续进行,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8 天内,进行最终索赔报告

→工程师的处理不是终局决定,对发包人和承包人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承包人不满意,可以提请仲裁或诉讼处理

■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时,报请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处理意见

◇发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可签发证书

■承包人是否接受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处理决定,索赔事件处理结束

◇承包人不同意,即引起合同争议,可以协商、仲裁、诉讼

【2008 年真题·单选题】按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于( )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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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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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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