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

省份
手机
姓名
提示: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环球网校账户 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初始密码123456

2022年经济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8折抢购

已查询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一键进群获取报考指南在线解答 群号569977370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中级经济师 >> 理论与辅导 >> 文章正文
201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31章节习题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3/1/29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3)调整和规制国家直接从事的经济行为。如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

  3.其他法律部门

  除了民商法和经济法,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法律部门还包括劳动法、环境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部门。

  【例题2:单选】人类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首先要完成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这种结合具体体现为财产的支配关系,在法律上就表现为()。

  A物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B所有权法律制度和支配权法律制度

  C民事责任法律制度和刑事责任法律制度

  D行政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制度

  【答案】A

第二节、经济法基础知识

  本节考点: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经济法的本质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本节内容: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和组织管理性的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具体内容
经济管理关系 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运用一系列手段在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宏观领域的经济关系。
市场管理关系 国家在市场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具体包括第一,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第二,产品质量管理关系; 第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
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其一,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或设立企业、委托代理人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或经济关系,如进行招标、定(购)货、发包、出让、信贷、担保等活动时发生的合同关系; 其二,平等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之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例题3:多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A经济管理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D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

  E刑事责任关系

  【答案】ABC

  二、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作为法的一个部门,集中体现为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是由经济的社会化所导致的国家干预、参与经济之法。

  1.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所谓平衡协调,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经济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2.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经济法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立足社会整体,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属于社会本位法。

  行政法强调上下隶属的行政关系,是权力本位法。

  民法强调人人生来平等和自由,以个人权利为本位。

  3.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

  经济法通过具体制度和规范,分别细致地调整各种经济关系;

  另一方面在总体上对经济关系进行系统、综合的调整。

  4.经济法是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法

  我国颁布的经济性法律、法规,都是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产物。

  5.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规范国家公务的法为公法;

  规定个人利益的法为私法(物权法、合同法)

  经济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并对之进行平衡协调的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新型的法。

[1] [2] [3]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