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也就是合同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2010年经济师考试时间jjsexam.com
3.债务相互抵消;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解除
1、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2)特点:合同解除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对于无效和可撤销的合同,不发生合同解除。
第二,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解除条件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
第三,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
①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②由享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权的一方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只要通知对方即可。
第四,有解除权的一方必须在法律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行使合同的解除权。
第五,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
2、合同解除的分类
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之分。
(1)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又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
①协议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也称为事后协商解除。
②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条件成就后享有解除权,通过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的条件如下: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当事人可以随时行使解除权。但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的程序
[1] [2]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


环球网校经济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 刘艳霞老师 |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
![]() 胡艳君老师 |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