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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合同法律制度(1)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0/4/6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合同是经济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又可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的订立----熟悉合同订立的程序

  1.合同订立概念:经济师培训www.jjsexam.com/school/

  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2、合同订立程序:要约和承诺。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合同成立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

  大纲要求:

  1.掌握合同效力的含义

  2.掌握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3.掌握无效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可变更合同的概念、种类及法律后果

  4.了解缔约过失责任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1.合同生效要件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

  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指除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外,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

  ②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2.合同生效时间:

  (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和附期限。

  【例题】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2月14日 B、2月28日 C、3月13日 D、3月25日

  【答案】B

  【解析】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合同生效时间是3月25日

  【课后题第1题】下面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提法( )是错误的

  A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

  B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C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D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不可以约定附条件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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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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