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基础辅导:上市公司收购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0/3/26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向被收购方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的收购;协议收购,是收购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的收购。
二,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三,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收购人持股比例达到50%时,收购成功。收购人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
单选(2005年试题):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至少经过( )才可以转让。
A.15日
B.1个月
C.3个月
D.12个月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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