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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基础辅导:注册商标的撤销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0/3/17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1,概念
商标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 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品专用识别标志。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区别相同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经营者。
商标法是调整在确认、保护商标专用权和商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2,注册商标的禁止条件: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商标法关于禁止注册或使用的某些标志的规定。

3,注册商标的撤销
对于已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关于禁用标志和不恰当使用三维标志的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消该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关于侵害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代理人擅自注册他人商标属于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情况的,以及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消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环球网校制。

4,商标管理
商标管理是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于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及商标印制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地方的商标管理工作。

5,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指注册商标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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