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
1.(2016年、2012年)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是法律完备阶段的重要工作,其方法主要包括( )。
A.立法规划
B.法律汇编
C.立法建设
D.法律编纂
E.法律清理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完备阶段。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包括:法律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
2.(2014年)根据解释主体的不同,法律解释可分为( )。
A.立法解释
B.文理解释
C.行政解释
D.扩大解释
E.司法解释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解释的分类。根据解释主体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
3.(2011年)根据解释主体不同,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在我国,有权作立法解释的机构是( )。
A.中共中央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立法解释。在我国,立法解释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4.(2015年)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 )解释或决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知识点四】法的功能和效力
1.(2011年)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相互之间该如何行为以及这些行为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形成预期。法的这种规范作用称为( )。
A.指引作用 B.教育作用
C.强制作用 D.预测作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的作用。题干所述体现了法的预测作用。
2.(2010年)关于法对人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我国法律,法对人的效力采用的原则是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B.根据我国法律,法对人的效力采用的原则是属人主义
C.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D.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不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对人的效力。近代以来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采用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所以B错误;C项违背了属人原则;D项违背了保护主义。
3.(2011年)根据法的空间效力规则,下列地点中,属于我国法律适用范围的是( )。
A.停靠在中国港口的外国货轮
B.降落在外国机场的中国飞机
C.中国驻外使馆
D.外国驻华使馆
E.在公海航行中的中国客轮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的空间效力规则。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根据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一国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4.(2015年)根据法的空间效力规则,发生在下列地点中的案件,应当适用我国法律的是( )。
A.停泊在青岛的美国货轮
B.停泊在香港的英国客轮
C.在我国领空飞行的法国客机
D.在美国洛杉矶机场停靠的中国客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的空间效力规则。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也可以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1] [2]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


环球网校经济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 刘艳霞老师 |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
![]() 胡艳君老师 |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