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是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广大报考人员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2013年全国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辅导用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4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
(三)错过集中订书,需要补订考试用书的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http://rsks.class.com.cn)进行订书。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六、注意事项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请于2013年10月15日以后登陆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xx.lss.gov.cn)查看领取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二)各县(市)区、各主管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报考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四)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五)填写报名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填写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
(六)省辖市各主管单位编排报名序号时不得重号,考生务必牢记自已的单位代码和报名序号,以便数码照相时使用。
(七)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八)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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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