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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2/5/31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012年河北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6月15日至7月13日,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和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站。

冀人考发[2012]4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0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3日举行,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如需调整,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各市和中、省直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6月15日至7月13日,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和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是:www.hebpta.com.cn。
  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7月13日打印报名表,由本单位人事处对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对所打印报名表上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人事处公章,于6月25日至7月20日(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109房间)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对个人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同时要组织好本单位报考人员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于6月底前将订单(附件3)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
  各市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7月13日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即完成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由于时间紧,各市在考试用书征订时间安排上不必与报名时间一致。请各市于6月底前上报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3)。
  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报考人员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规定处理。
  各市于8月17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修改报考人员的错误信息;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我中心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试卷预定、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各市请于8月28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附件2)。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市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应提示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或错填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
  八、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九、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经济考试用书使用新的防伪措施,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识别正版书。同时,欢迎广大报考人员对图书经销商或考试机构征订销售盗版考试用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是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十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十二、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级试卷预订单
  3、2012年版经济师考试用书征订单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6月15日至7月13日

开始组织网上填报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征订考试用书

6月底前

上报考试用书征订单

8月17日前

完成网站后台管理工作

8月28日前

各市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上报试卷预订单

11月3日
考试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2013年1月
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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