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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师邮电知识点:邮政法律制度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5-12-8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016年中级经济师邮电经济知识点:邮政法律制度

  邮政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中级经济师考试邮电经济专业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国际国内邮政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邮政业现行相关法律规范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修订过程及内容,并能够运用相关理论依法经营管理和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一)国际邮政法律规范

  国际邮政法律规范,主要指万国邮政联盟的相关法律法规;各国邮政立法涉及的核心内容;各国关于邮政运营者的法律地位的相关规定;普遍服务制度和邮政专营制度的法律意义及其内容。

  (二)我国邮政立法概况

  我国1986年《邮政法》强调的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修订前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修订《邮政法》的重要意义;《邮政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三)现行《邮政法》主要内容

  《邮政法》概述。

  《邮政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和所坚持的基本原则。

  《邮政法》的主要法律制度。包括:

  (1)邮政普遍服务法律制度;

  (2)邮政设施管理法律制度;

  (3)邮政资费管理法律制度;

  (4)邮政安全法律制度;

  (5)快递管理法律制度;

  (6)邮政监督法律制度;

  (7)损失赔偿法律制度;

  (8)法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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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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