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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考点: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6-7-24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2016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考点: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

【考点一】调整经济的法律(考概念)

1."调整经济的法"包括经济法。

2.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民商法;经济法;其他法律部门

【考点二】经济法基础知识(考概念)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一种宏观领域的经济关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市场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产品质量管理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和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经济法的本质:平衡协调法;社会本位法;系统、综合调整法;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核心的、基础性);有限干预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根本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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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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