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理与农业保险
一、保险原理
(一)风险
风险是指某种随机事件发生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含义有三:第一,是指未来将要发生的损失可能性;第二,风险是与人们的利益相联系的概念,可能性一旦变成现实,就会造成利益的损失;第三,风险不是指导致损失的随机事件本身,而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属性:(1)风险的客观性。(2)风险的不确定性。(3)风险的可测性。可测性是保险人能够经营保险的基础。
风险分类:按风险损害对象来分,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按风险性质来分,有纯粹风险(静态风险)和道德风险(投机风险)。
按风险产生原因,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
按风险涉及范围,可分为特定风险和基本风险。
(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步骤:(1)风险识别。(2)风险评估。(3)风险控制。(4)检查和评估
(三)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是指那些在现有条件下可以利用保险的方法分散、减轻和转移的风险。有四个基本条件:(1)风险必须是偶然的。(2)风险必须是意外的。(3)风险是非投机行为风险。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投机风险是不可保的。(4)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并有重大损失可能性的风险才具有可保性。
(四)保险
保险是以合同的形式,在集合众多受同样风险威胁的被保险人的基础上,由保险人按损失分摊原则预收保费,组织保险基金以货币形式补偿被保险人损失的经济补偿制度。
保险的两个前提:第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存在;第二,剩余产品的出现和增多为保险提供了可能。
保险的四个要素:(1)风险。(2)保险标的物。(3)保险基金,是指通过立法或合同方式,由各经济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确定的条件下,交付规定数量的保险费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货币资金。只限于保险机构用于补偿按保险条件规定的因各种原因所致的经济损失。(4)保险合同。
保险原则:(1)诚信原则。(2)可保利益原则。投保人对投保的标的物具有一定的经济利益、经济权益或责任关系。(3)近因原则。风险发生不因时空来判断而是以最直接的因果关系来衡量。(4)比例分摊原则。投保标的物的损失由所有承保标的物的保险人共同承担,分摊方式有比例责任、限额责任和顺序责任。
保险的职能:经济保障职能、分配职能、融资职能。
保险种类:按保险的实施形式,有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按保险标的和保障范围,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按风险转嫁形式,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五)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保险关系必须具备三个要素:一是主体,包括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关系人(指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如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二是客体,不是保险标的物本身,而是指保险标的物的可保利益;三是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保险标的及其价值、保险费、保险责任、保险期限。
(六)保险资金的运用
保险人筹集的保险资金,除了支付各项费用、各种赔款、缴纳税收和用于各种未到期责任准备外,还可以进行各种直接投资,如不动产投资、工商业贷款、发放以房产、股票、债券等为抵押品的抵押贷款,还可以进行各种间接投资,如认购公债、公司债券、股票等长期性有价
[1] [2]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经济师考试网(jjsexam.COM)。
环球网校经济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刘艳霞老师 |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
胡艳君老师 |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