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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农业》知识点辅导:农业企业的经营形式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5-9-30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二、股份制经营(环球网校2015年中级经济师《中级农业》农业企业的经营形式知识点辅导)

  股份制经营是采用入股的办法筹集资金,成立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企业,实行独立的自主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一种经营形式。

  股份制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筹集资金。(2)实现企业内部产权多元化。(3)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横向经济联合。(4)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完善企业的经营机制。

  主要操作方法:(1)把原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进行清理折价,扣除债务部分,将余下资产折股,并划分为公股、集体股和个人股,同时还可吸收农民入股,重新组成股份公司,实行股份制经营。(2)农户集体通过集资入股兴办股份制企业,共同经营,按股分红。股份合作企业一般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免厂长。

  三、租赁经营(环球网校2015年中级经济师《中级农业》农业企业的经营形式知识点辅导)

  租赁经营是指将企业出租给承租者(集体或个人),以取得租金收入的经营形式,是在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前提下,承租者以付出租金为代价(有时还要以财产作抵押),向出租者取得经营权的经营方式。

  租赁经营一般采取个人租赁和集体租赁两种形式。

  租赁经营与承包经营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

  (1)租赁经营以有偿转让资产经营权为目的,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

  (2)承租者与出租者之间是平等的商品交换关系。

  (3)租赁经营一般要以承租者的财产作抵押;经营亏损时,要用自己的财产来补偿。(4)承租者除缴纳租金,在保证不损坏生产资料的原则下可以完全自主地利用所租的资产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权处置自己的产品和收入。

  租赁的程序通常经过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实行公开招标、组织招标和签订合同等四个步骤。

  租赁经营是否获得成功,关键是承租人的能力。签订好承租合同和认真执行合同是搞好承租经营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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