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网站地图
地方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经济师考试网 >> 高级经济师 >> 考试动态 >> 文章正文
云南2015年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15-5-5  收藏本页  http://www.jjsexam.com/

  4.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指定一篇代表作,一式二份,其他有关论文(著)篇数不限,一式一份。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

  5.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二)其他要求

  1.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执行。

  2.履职及聘用时间要达到相关年限。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条件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5号)规定。

  4.需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49号)有关规定办理。

  6.破格申报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特殊人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7号)有关规定办理。

  7.请各州(市)人社局、工信委以及省级有关单位、相关企业人事(职改)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8.材料(封面贴送评材料一览表)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持《201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一份及申报人情况汇总评审表电子版(dbf格式,请下载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4.1填报) 按规定时间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9.申报材料清退有关事项

  (1)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原单位存档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10.职称证书领取有关事项

  (1)高职职称证书:在省人社厅领取,并到省工信委1509室加盖评委会印章;

  (2)中职职称证书:收到任职资格通知后,携带通知复印件及1张一寸照片到省工信委1509室办理。

  11.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ynetc.gov.cn

  12.受理材料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楼1509室。

  联系人:党昱 高红梅

  电 话:0871-63512517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5年4月28日

[1] [2]

  考试交流区报名时间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56997737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八折开通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
  刘艳霞老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经济师等课程辅导专家。...[详细]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
  胡艳君老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任职于北京某高校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的辅导老师。...[详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有事找我点这里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0 经济师考试培训网  鄂ICP备10001189号